工作說明 | 1.依據廠家維修手冊、品質標準手冊及其資格執行並簽署飛機維修工作。 | |
工作地點 | 桃園修護工廠廠區及指定地點。 | |
招募對象 | 中華民國國籍(性別不拘、男性須役畢,歡迎原住民朋友報名)。 | |
學 歷 | 專科以上理工科系畢業。 | |
經 歷 | 具有3年以上民航機修護經驗者佳。 | |
證 照 | 1.多益(TOEIC)450分以上或同等級英文能力檢定證明(全民英檢初級須通過複試)。 2.具備CAA A/E/AV 或 FAA A/P修護證照者佳。 | |
報名日期 | 2010/11/30為止。 | |
考試日期 | 通過審核者將另以電子郵件另行通知甄試。 | |
報名方式 | 限於本公司網站登錄履歷;非於本公司網站登錄履歷者,恕不邀請甄試。 | |
注意事項 | 重覆登錄其他職缺者恕不邀請應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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